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將目光投向海外,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日本,作為亞洲經濟強國,以其先進的技術、成熟的市場體系和高度發達的消費市場,吸引著眾多跨國企業在此設立子公司。這一決策背后蘊含著諸多重要作用,對企業的全球布局和長遠發展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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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設立子公司作用
1、業務發展與市場拓展
加強本地營業活動:設立子公司可以更好地開展在日本當地的業務活動,例如加強客戶現場的營業活動,便于實施在岸軟件開發等。
滿足客戶需求:部分日本大型企業出于自身管理需要和規避跨國貿易風險,可能要求供應商在日本境內設立子公司,以便與其簽訂銷售合同并進行業務往來。
吸引本地人才:設立子公司可以吸引更多日本本地的優秀人才,為公司提供更多的智力和人力資源支持。
2、風險管理
有限債務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在東道國(日本)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這有助于降低母公司的風險。
獨立承擔風險:通過確立子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可以將經營風險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圍以內,母公司只在出資范圍內對其承擔風險。
3、稅收優惠
獨立計稅: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可以享受日本給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
遞延納稅:當東道國(日本)運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
靈活的利潤分配: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得多,這等于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匯回,從而得到額外的稅收利益。
4、法律與經營獨立性
法律獨立性: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這有助于保護母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害。
經營獨立性:子公司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制定經營策略,這有助于公司更好地適應日本市場環境和客戶需求。
5、品牌與形象提升
建立品牌形象:子公司通過自身經營的努力,在其業務領域中形成商譽、品牌等無形資產,有助于提升企業集團的整體形象。
增強市場信任:在日本設立子公司可以增加當地市場對公司的信任度和認可度,從而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日本子公司設立條件
1、在留資格:
外國人必須取得在日本設立公司的在留資格。如果不能取得無就業限制的在留資格(如永住者),則應取得“經營/管理”在留資格。
根據日本《入管法》,要獲得“經營?管理”簽證,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在日本國內已確保有辦事處。
資本金等總額至少500萬日元,或雇用兩名或以上常駐員工。
申請人的商業經營經驗至少三年(包括研究生院),且薪酬與日本人相同。
提交商業計劃書等(該商業計劃書應被客觀地認為能夠持續經營)。
2、公司設立地址和代表人:
確定日本公司的設立地址。
指定一名日本代表人,并提供真實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個人住址、個人印章及公證證明書。
3、注冊資本:
設立公司的設立資本只需1日圓以上,但實際操作中通常需要更高的資本金,如500萬日元以上。如果設立時的資本金為1000萬日元以上,則更有利于申請經營管理簽證。
4、公司章程:
制定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稱、經營范圍、股東人數和期限、出資方式、出資額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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