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可以設立全外資持有的,有限公司,根據泰國民商法典設立的有限公司,類型都是一樣的。但股東超過一半以上為外國人時會受到外商投資法的營業項目限制,需要根據具體經營的項目進行分析,申請相應的FBL 外商經營許可,或BOI 投資促進項目,以突破外商投資法的限制。
業務1:生產型工廠
1.1 由于生產行為沒有被限制在外商投資法的限制清單內,故可以直接進行經營。最低投資:300萬泰銖。購買土地:只可以在IEAT工業區進行購買,但工廠清算關閉時必須將此土地出售。
租賃土地:沒有限制
外籍人員工作證簽證:每200萬泰銖實繳資本+4名泰國籍員工,可以申請一個工作證(若在IEAT工業園內購買土地,無須收到此限制)
1.2? BOI 投資促進項目
審批時間:6 – 8 個月
最低投資:300 萬泰銖(但通常依照設備+土地的總投資額的25%進行計算,需要有詳細的商業計劃書)
經營范圍:必須是制造業,且符合BOI 投資促進相應項目的要求。
購買土地:可以在任意地點購買土地建廠
租賃土地:沒有限制
外籍人員工作證簽證:根據申請BOI 時提交的工作崗位,可以免除每200萬泰銖實繳資本+4名泰國籍員工,可以申請一個工作證的限制。
稅收優惠:進口用于生產出口產品的原料會有一定期限的免關稅期限(但若有其他貿易協定約定零關稅時,此條不享受),達到BOI 相關要求,豁免一定年限和限額的企業所得稅。
業務 2:貿易業務
即進口產品到泰國直接銷售,依照銷售對象的不同,分為 批發 和零售兩個業務,批發即銷售給經銷商,零售即銷售給最終消費者。
2.1 通過外商投資法的最低投資豁免外商許可證
審批時間:資本金實繳到位后即可經營,沒有產品,品牌的限制。
最低投資:批發業務1 億泰銖,零售業務1億泰銖,若有門店,每個門店加 2,000 萬泰銖
經營范圍:貿易,泰國本地的 零售,批發
好處:有足夠資本金的話,過程快捷
2.2:申請批發,零售業務的外商許可證
審批時間:6 – 8 個月
最低投資:最低投資300萬泰銖,但須提交詳細的商業計劃, 通常會按照3年預測的費用+成本+周轉資金的平均數的25% 。產品需要為自家集團內生產的產品或為被獨家授權的品牌并需要先報備審批,日后有其他新增品牌需要額外批復。
經營范圍:貿易,泰國本地的 零售,批發
好處:不需成立時投入太多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