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初,歷經金稅一期、金稅二期、金稅三期建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功能單一到全面覆蓋,目前已進入金稅四期建設的新階段,開啟稅收治理現代化建設的新征程。
金稅工程發展演進的新階段
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基層稅務部門開始使用微型計算機輔助工作,用于處理稅收計劃、統計、會計等紙質數據,著力提高面對面服務效率。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相繼啟動金稅工程各期建設。其中,金稅一期聚焦增值稅專用發票,部署應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系統,探索“以票管稅”新做法;金稅二期聚焦增值稅發票開票、認證、報稅和稽核等,探索實施全鏈條監管體系,構建增值稅“以票管稅”新機制;在此基礎上,2009年開始實施金稅三期,面向稅收征管主要業務、工作流程、崗位職責,構建稅收征管新體系,并在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之后并庫上線,實現原國稅地稅兩套系統流程統一、數據合流和功能升級。至此,金稅工程成為覆蓋所有稅費種類、支撐稅務人員在線業務操作、為納稅人提供涉稅事項辦理業務的信息系統。
2021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將“智慧稅務”作為新發展階段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主要著力點。金稅四期重點圍繞智慧稅務建設,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推動構建全量稅費數據多維度、實時化歸集、連接和聚合。
一是通過稅收數據智能歸集和智效管理,實現稅務執法過程可控、結果可評、違紀可查、責任可追,推動稅務機關從“以票治稅”到“以數治稅”,實現精確執法和精準監管。
二是通過稅務數據智能歸集和智敏監控,實現納稅人繳費人稅收風險自我監測、自我識別、自我應對、自我防范,推動稅費服務從被動遵從到自動遵從,實現依法納稅和精細服務。
三是通過稅務數據智能歸集和智能展現,實現金融、海關、市場監管、公安、支付平臺等其他涉稅方數據共建、數據共享、數據協同、數據治理,推動相關政府部門基于稅收法定義務提供涉稅方信息,實現數字政府和稅收共治。
信息技術應用場景的新拓展
在當前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得到普遍運用的背景下,智慧稅務正在改變稅收信息化發展應用的運行軌跡并逐步拓展新的應用場景。
一是功能應用“立體化”迭代。金稅一期重點聚焦增值稅發票真偽核查,金稅二期則是“由點及線”,聚焦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報、審核的條線管理,而金稅三期則“由線及面”,面向所有稅種、所有環節、所有機構構建稅收征管新格局。新發展階段的金稅四期,旨在構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納稅人、稅務部門之間的多元信息共享,實現涉稅風險多維化、全方位、全流程的稅收共治。
二是管理方式“集約化”轉型。傳統工作機制更多依賴納稅人“發票”或“申報表”等申報數據,而金稅四期基于數據驅動,重在推動稅務數據多渠道捕獲和流動,進而智能感知執法、服務、監管需求并靈敏自動反應,稅收管理方式正從“粗放型”向“集約化”轉型。
三是征納關系“交互化”轉變。傳統稅收信息化應用主體是稅務部門,因此金稅工程呈現明顯的工具性質,稅收征納關系信息流向是單向的,稅務部門更多謀求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金稅四期則以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為目標構建智慧稅務,其價值回歸為稅收數據交互服務。
稅收治理現代化建設的新征程
智慧稅務作為數字政府的有機組成部分,將統籌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構建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開啟稅收治理現代化建設的新征程。
一是更好地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智慧稅務旨在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降低征納成本,其價值意蘊與“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全契合,智慧稅務從納稅人視角構建納稅人繳費人全生命周期行為分析與服務體系,實現高效智能的精細稅費服務,大幅提高社會滿意度,滿足納稅人繳費人的訴求,推動形成精細化、親民化的稅費服務體系。
二是更好地實現數字政府的治理目標。數字政府的核心理念在于數據賦能,通過重構政府治理結構,形成“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國家治理格局。智慧稅務就是在深化發票電子化改革,構建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的基礎上,構建超級算量、智能算法、強大算力的數據驅動體系,推動形成稅收征管要素全鏈條、全場景、全環節的數字化,從而打破部門信息化“橫向隔離”,推動稅收數據“縱向耦合”,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數據治理體系,使稅收治理能更好地實現數字政府建設目標。
三是更好地踐行協同共治的治理理念。智慧稅務能有效運用納稅人訴求整體畫像、數據可視化呈現等數字化技術,下沉數據資源,下移治理重心,因此,不僅可以構建稅收治理縱向協同機制,而且可以在納稅人、稅務人、決策人之間構建數字化綜合治理生態體系,推動構建稅收大數據協同共建共享橫向協同機制,進而提升稅收治理整體性、集成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