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任一歐盟國家完成有效VAT號碼注冊后,即應當開始向其VAT注冊國定期申報VAT。
一、申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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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應稅交易(含銷售和采購)的凈值總和;
2、企業已向客戶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和已被供應商收取的增值稅(進項稅);
3、基于歐盟境內交易的零增值稅商品價值,注意要分別申報向其他歐盟國發送和從其他歐盟國抵達的商品價值;
4、應付(或應退)的增值稅額.
二、申報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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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歐盟國家對申報周期的規定不同,根據歐盟VAT指令,每年至少申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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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許多歐盟國家要求按月度或季度周期來進行VAT申報。一般來說,營業額高的企業申報周期會更為頻繁。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這些“定期申報”外,部分國家可能要求進行額外的年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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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申報是最常采用的申報周期。由于越來越多VAT欺詐的存在,歐盟國家也要求更多的非境內注冊企業進行月度申報。
季度申報也是較常采納的周期。
部分國家要求額外的年度申報,例如意大利。交易有限的情況下,也有部分國家只要求單次年度申報,例如德國。
針對非常規交易,也有國家(如法國)要求按交易筆次來進行申報。
三、最晚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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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對最晚VAT申報期限有不同規定。例如德國要求在報告期結束后10天內申報增值稅。其余大部分國家的最晚申報時間是報告期當月的20號。
四、申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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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越來越多的歐盟國家開始要求通過互聯網進行電子申報。需要注意的是,僅有少數幾個歐盟國家提供在線英語申報,大部分國家需要使用當地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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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部分國家要求申報后,即刻繳納應繳稅(可通過國際銀行轉賬方式進行)。但有些國家(例如羅馬尼亞),還是在當地銀行轉賬更為可行。
五、針對自歐盟境外進口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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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自歐盟境外進口的交易,歐盟國家可能要求對其單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