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DI核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核準機關,實行核準管理的范圍是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開展的敏感類項目。
注:本處所稱敏感類項目包括:1、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①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②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③根據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④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
2、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①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維修;②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③新聞傳媒;④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7〕74號),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一)房地產(二)酒店(三)影城(四)娛樂業(五)體育俱樂部(六)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二)ODI備案
實行備案管理的范圍是投資主體直接開展的非敏感類項目,也即涉及投資主體直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 擔保的非敏感類項目。
注:1、所稱非敏感類項目,是指不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且不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2、所稱中方投資額,是指投資主體直接以及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為項目投入的貨幣、證券、實物、技術、知識產權、 股權、債權等資產、權益以及提供融資、擔保的總額。3、所稱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
特別注意:不同地區辦理ODI備案需要的條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樣,需要詳細的溝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體準備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