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ODI境外投資備案的監管框架
境外投資備案(ODI),是指境外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等投資主體,通過投資貨幣或證券、實物、知識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資產,獲得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等相關權益。
簡而言之,當國內企業投資于香港、澳門、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企業時,只要涉及直接或間接獲得海外公司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就需要進行海外投資備案。如果企業的海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地區和敏感行業,則需要實施審批管理。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境內非國有企業進行海外直接投資或并購交易,需要經商務部門批準或備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或備案海外投資項目,銀行外匯登記三個環節(涉及國有資產需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
2. 一般而言ODI根據投資金額、行業、國家等因素,分為備案制度和審批制度。注:敏感行業和敏感地區/國家并非禁止投資,而是需要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批準,限制投資!
3.外匯部門申報,國內企業應當憑海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海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在指定外匯銀行辦理海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手續。
特別注意:不同地區需要不同的條件和材料,需要詳細的溝通才能知道你需要準備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