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葡萄牙商標申請主管機構
葡萄牙于1995年6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工業產權法。該法取代了1940年第30679號法令,使葡萄牙商標法規與1989年12月21日第89/104號歐洲共產黨指令統一。新工業產權法實施的雙重法律制度包括第15/95法律和第16/95法律。
同時,葡萄牙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產地名稱及其國際注冊里斯本協議》、《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議》、《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議議定書》、《商標注冊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議》、《海牙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歐盟組織成員國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葡萄牙知識產權主管機構是葡萄牙工業產權局(即INPI),它的官方語言是葡萄牙語。
葡萄牙商標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需要保護的類別、商品和服務名稱
商標圖樣
簽署的委托書;
首次申請商標注冊的國家、日期和申請號必須提交優先權;
注:在葡萄牙沒有營業場所或住所的外國人,在提交商標申請時,應當在原國家提交注冊申請或者批準注冊申請。
葡萄牙商標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檢索不與以前商標相同或相似后,可向前方向INPI提交申請;
2.形式審查:INPI審查申請文件、商標圖案、委托書等文件的合法性;符合規定的,授予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3.實質審查:INPI審查商標的重要性、是否違反禁止條款以及是否與先前商標發生沖突,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拒絕理由。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提交審查,申請人也可以通過與商標所有人簽署同意來克服拒絕。否則,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期和申請號碼將不予保留;
4.公告:商標申請審查通過后,商標申請將在《工業產權報》上公布。公告期為2個月(可延長1個月),任何第三方均可提出異議;
5.批準注冊:公告期間無異議或者無異議的商標將被批準注冊。
注:a.整個申請流程順利( 若無駁回、異議等情況) 大約需要18個月。
b.商標或標志注冊自申請之日起10年內有效。在有效期的最后6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處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延長期,并繳納罰款。
c.商標轉讓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
葡萄牙商標注冊費用
葡萄牙商標申請費因申請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網上商標申請官方費用為128歐元,紙質商標申請官方費用為255歐元。網上申請增加33歐元,紙質申請增加65歐元。續展費與申請費相同。
現在歐元和中國人民幣的匯率是1:6.如果葡萄牙網上商標申請官費為128歐元,人民幣約895.3088元。
葡萄牙商標注冊的申請方式
葡萄牙商標注冊申請申請葡萄牙商標注冊:
1.葡萄牙商標注冊國單一注冊;
2.葡萄牙商標法律保護可通過歐盟制度注冊獲得;
3.如果商標已在原國(馬德里締約國)申請或注冊,也可以通過國際商標注冊獲得葡萄牙法律保護。
葡萄牙撤銷注冊商標情形
葡萄牙商標注冊成功后被撤銷的情形如下:
1.連續五年無正當理由不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撤銷后可能無效;
2.續展期內未續展的,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