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商標局的最新消息,從2022年12月3日起,美國商標注冊申請人對審查意見的答復期限將從6個月縮短至3個月(馬德里議定書第66日)(a)條除外)。
答復審查意見期限從6個月縮短到3個月。
根據USPTO根據發布的最新規定,美國申請人需要在審查意見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對其進行審查USPTO答復審查意見。申請人有機會申請延期,但最多只能延期3個月。
美國專利商標局主要計劃縮短答復時間:
減少注冊所需時間;
提供靈活性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回應更復雜的審查意見通知。
該措施還對商標申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在更短的時間內進行了更高效的專業分析和答復。
適用基礎
新的答復期適用于大多數申請基礎,但不適用于美國國際注冊商標申請的保護和延伸(根據馬德里議定書第66條)(a)條)。
鑒于馬德里議書第666(a)申請需要額外的處理時間,因此回復審查意見的期限仍為6個月。
時間適用性
本新規定(答復期3個月)適用于2022年12月3日或之后發布的審查意見通知書。
2022年12月3日前發布的審查意見通知書仍適用于原規定期限(6個月答復期)。
注:商標申請人必須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答復(自審查意見發布之日起計算3個月)。申請人在回復審查意見時,需要提供完整的答復來解決OA所有未決問題。
答復延長期限
申請人可申請3個月的延期,但需支付125美元的延期費。
但申請人未提交答復的,只能提交延長答復時間表的請求。請注意,該請求必須在審查意見的初始截止日期或之前通知USPTO。
延期請求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審查意見簽發日期后6個月內答復。
截止日期內未答復或逾期
申請人在截止日期前未答復審查意見或者請求延期的,視為自動放棄,即USPTO不再申請該商標。
假如錯過了截止日期,卓信建議大家采取以下步驟:
1. 恢復申請提交請求書
錯過最后期限的,申請人應當在放棄通知發出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申請,最遲不得超過TSDR放棄日期的六個月。
2. 請求書內容
簽署的關于延遲答復的聲明是無意的
請求費(150美元)
由申請人或授權律師簽署的完整答復
3. 重新開始申請流程
自今年以來,美國商標局一直在采取行動,但這些跡象表明了嚴格調查合規性和美國標準的決心,USPTO新規定將有助于縮短美國標準的下證時間,并對商標申請人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