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企業所得稅稅率最低的發達國家之一。政府還推出了一系列協助企業發展的稅收計劃和獎勵措施,吸引了許多外國投資者的注意。
企業必須了解新加坡的消費稅(GST)相關的小知識。在新加坡,企業需要每個季度向新加坡稅務局呈報消費稅。
本文將介紹新加坡的稅制和主要稅種。
新加坡稅收概況
新加坡是賦稅最低的國家之一,企業所得稅為17%,免資本利得稅,允許新加坡公司的股東享受股息收入免稅等眾多的稅務優惠制度,使新加坡成為企業拓展亞洲市場的理想據點。
新加坡所得稅法遵循屬地稅原則。
任何在新加坡發生或來自新加坡的公司或個人收入,或在新加坡獲得的收入,都屬于新加坡的應稅收入,必須在新加坡納稅。
新加坡的主要稅和稅率
一.企業所得稅
自2010年以來,新加坡企業所得稅保持在17%,公司可以通過減稅計劃降低整體有效企業所得稅率。主要減稅計劃如下:
01.初創企業稅收減免計劃
從YA從2020年起,新成立的公司在第三個稅收年度可享受最高12.5萬新幣(約62.5萬人民幣)的稅收減免:
● 10萬新幣以內的應稅收入:減免75%,相當于4.25%的稅率;
● 下一個10萬新幣的應稅收入:減免50%,相當于8.5%的稅率;
● 應稅應稅收入超過2萬元:稅率 17%;
公司成立3年后,仍可享受部分減免計劃,減免稅率如下:
● 1萬元以內的應稅收入:減免75%,相當于稅率4.25%
● 下一個19萬應稅收入:減免50%,相當于稅率8.5%
● 應稅應稅收入超過2萬元:稅率 17%
02.企業所得稅回扣計劃
除上述稅收優惠外,所有公司都有資格獲得企業所得稅回扣,以更好地幫助企業應對成本上升、經濟不確定性和調整能力。
03.企業外國來源收入免稅計劃
匯入新加坡的外國收入應在新加坡納稅。
新加坡所得稅法(ITA)第13(7A)至13(11)規定,公司可從外國來源獲得收入豁免計劃(FSIE)中受益。
(請注意,海外國家的公司稅率至少為15%,收入已在海外國家納稅,免稅計劃可行)。
外國收入來源分為以下三類:
(1)海外股息;
(2)外國分行利潤;
(3)海外服務收入;
新加坡企業稅務居民 (COR) 外國來源收入在海外征稅,當收入匯入新加坡時,將發生雙重征稅。
但根據新加坡稅務局的說法(IRAS)外國稅收抵免(FTC)公司可以申請相同收入的抵免,即在國外繳納的稅款可以抵免新加坡的應納稅。
抵免或減免可分為以下兩種:
(1)雙重稅收減免(DTR)
新加坡已經簽署了20多項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及74個全面和8個有限的避免雙重稅收協議(DTA),促進跨境貿易,降低新加坡公司海外擴張成本。
因此,雙重稅收減免(DTR)避免雙重稅收協議(DTA)提供的減免,以抵消雙重征稅狀況。
(2)單邊稅收抵免(UTC)
雙重稅收協議沒有避免(DTA)在這些情況下匯入的地方,允許單邊稅收抵免(UTC),如:
① 專業、咨詢等服務收入;
② 版稅收入;③ 股息收入;
④ 就業收入;⑤ 分支利潤。
二.個人所得稅
在新加坡,一年內居住或工作超過183天,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世界上最低的稅率之一。所得稅稅率為累進稅,用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適當的項目。
納稅居民可享受子女撫養費、職業培訓費、保險費、公積金支付、慈善捐贈等個人所得稅減免。
其他稅種
1.消費稅
消費稅(GST)是對新加坡生產的應稅商品和服務以及進口到新加坡的商品征收的稅,相當于中國的增值稅。目前稅率為7%,只對國內消費征稅,向外國消費者銷售的產品和服務免征GST。
企業年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的,必須登記繳納消費稅。
2.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房地產、股票和股份相關書面文件征收的一種稅。
與房地產有關的文件包括房地產銷售、交換、抵押、信托、租賃等;
與股份有關的文件包括股份的分配、轉讓、贈與、信托、抵押等。
3.關稅
新加坡是一個免稅港口,只對汽車、煙草產品、葡萄酒、石油和生物燃料產品征收進口關稅。
4.房產稅
新加坡的房地產稅主要是土地、公寓、房屋等房地產。
每年按物業市值計算征收一次。
房產稅稅率分為兩種:
自2015年1月1日起,一般稅率為4%,最高稅率不超過16%。
二是對外出租房地產的一般稅率為10%,最高稅率不超過20%
什么是消費稅?
消費稅(GST)對新加坡進口商品(由新加坡海關征收)和新加坡幾乎所有商品和服務征收廣基稅。
在其他國家,消費稅被稱為增值稅或VAT。目前新加坡消費稅率為7%。
在新加坡注冊的商品和服務銷售企業必須按7%的稅率征收商品和服務稅,除非商品和服務稅法可以零稅率或免征銷售。
哪些企業需要注冊消費稅?
當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美元時,企業必須注冊商品和服務稅。
若企業應稅營業額不超過100萬美元,經仔細考慮仍可選擇自愿注冊消費稅。
在以下情況下,您必須登記商品和服務稅。
-日歷季度末(即截至3月、6月、9月或12月的3個月)和過去三個季度的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
-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的任何日歷年底,你的應稅營業額都超過了100萬新元。
如果在任何時候,您可以合理地預期您在未來12個月的應稅營業額將超過100萬新元。
當你確定你的應稅營業額將在未來12個月內超過100萬新元時,你必須注冊消費稅。您必須有支持100萬新元預測值的證明文件。
比如說:
-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接受客戶報價或確認采購訂單;
-向客戶收取固定月費的發票;
-收入報表顯示,過去12個月收入接近100萬新元,年營業額呈上升趨勢;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預測不確定,你就不需要注冊消費稅。例如,您根據市場評估、商業計劃或銷售目標進行預測。
消費稅不適用或不需要注冊
所有公司收入都需要支付GST首先,消費稅不適用于兩種情況:
(1) 豁免供應(消費稅不適用)
- 無家具出售租賃住宅物業;
-貴金屬投資進口和本地供應;
- 金融服務。
(2)消費稅范圍以外的供應(消費稅不適用)。
-在除新加坡以外的地方進行交易(Third Country Sales);
-非商業活動的私人交易(Private Transactions);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零稅率供應(zero-rated supplies),也就是說,大多數商品或服務主要出口或供應到全球。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享受零消費稅率。
所有年納稅收入超過100萬元的公司都需要注冊GST?符合下列條件的,不需要注冊商品和服務稅:
(1)您的應稅營業額全部或主要來自零稅率供應
(2)你應該按照去年的收入注冊GST,但預計明年不會再到達GST您可以申請豁免,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您確定未來12個月的應稅營業額不會超過100萬新幣;
-預計應稅營業額將因具體情況(如大規模縮小業務規模)而減少;
-您有支持文檔來確認您的預測;
-盡管如此,你還是要繼續監控下一季度末或下一個日歷年的應稅營業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