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文件公證認證用于內地設立分公司
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其法律制度與中國大陸不同。因此,香港出具的文件將作為外國文件在內地使用,因此需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內地相關部門將承認其文件的法律效力。
香港公司主體文件的常見類型:
注冊完成的主要文件,如注冊證、商業注冊證、章程、法人成立表、周年申報表等。具體需要什么樣的文件取決于文件接受人的要求。
香港公司文件在中國常用四種用途:
(1)香港公司在中國成立外資公司所需材料:公司注冊證、商業注冊證NNC1或NAR1表格、董事會決議、有權簽字人證明等相關文件,可提供掃描文件。
(2)香港公司在中國開設代表處所需材料:公司注冊證、商業注冊證NAR1表格、董事會決議、簽字人手冊、公司章程、銀行信用證明、首席代表任命書、護照(如為中國人,提供外國服務公司派遣函)等相關文件,可提供文件掃描件。
(3)香港公司起訴中國內地公司所需材料:公司注冊證、商業注冊證NNC1或NAR1表格,董事會決議、有權簽字人證明書、律師委托書等相關文件,可提供文件掃描件。
(4)中國大陸公司起訴香港公司所需材料:公司注冊號和公司名稱。
中國大陸在香港公司文件中使用公證認證流程:
1、中國委托香港公證人公證,
2、轉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注:公司文件的簽名文件需要提供原件并面簽字。如果人們不在香港,他們可以安排視頻面對面的簽名。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殊行政區域,其法律制度與中國大陸不同。因此,香港出具的文件將作為外國文件在大陸使用。因此,大陸有關部門需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才能承認其文件的法律效力。
香港公司主體文件的常見類型:
注冊完成的主要文件,如注冊證、商業注冊證、章程、法人成立表、周年申報表等。具體需要什么樣的文件取決于文件接受人的要求。
香港公司公證認證的常見形式
1.用于大陸(常見):
以香港公司在大陸投資經營、發生訴訟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陸部門使用,需由中國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公證證明并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2.用于海牙成員國(如德國、印度、澳門、日本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后轉讓香港高等法院簽字蓋章apostille認證章。
3.用于非海牙成員國(大陸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爾及利亞、阿聯酋、玻利維亞等。
需要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后提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簽證,然后進行香港領事館認證,然后文件可以在該國使用。
注:如果文件使用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如果文件使用國(非海牙公約成員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香港高等法院簽署的文件送外交部駐香港特派人員公署認證,然后送中國駐大使館認證。